2024年11月22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中西法律文明讲座第1讲在365英国上市公司211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汪雄涛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的王捷教授应邀出席。
讲座伊始,汪雄涛教授对王捷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鉴于法律史学科的讲座日益增多,学院提出独立成一个系列,名为“中西法律文明讲座”。王捷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国早期法的研究,因此,我们的系列讲座就从秦汉法律文明开始。

王捷教授的讲座,以《律令控制的秦汉帝国万灵祭祀》为题。首先,王教授梳理了“上古至秦汉国家祭祀”的演进脉络,引入如何从民间祭祀的管制进程窥见同时代的政治权威、社会伦理和宗教信仰,指出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的宗教发展史看待中国早期的公共祭祀行为。其次,甲骨文的考证表明了商代祭祀礼节与刑罚一体的特征。在西周“礼崩乐坏”之后,青铜器铭文才逐渐开始记载了裁判文书,这意味着对邦国规范的约束方式需要迎合时代而转变。
接下来,王捷教授主要解释了万灵崇拜中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内容。在《国语》、《礼记》等记载中,西周以后得祭祀已经在程序上具有了阶级性,祭祀主体也由“神”转变为“人”。至于秦始皇,其所以选用律令统一了祭祀神鬼的规范,本质上是以皇帝的意志统合了宗教与法律的标准,凸显了秦朝以法治为本,同时确立礼的正当性凝聚人心的特征。经过西汉的演化,从以封禅为中心的考察可以看到,秦始皇与汉武帝将国家祭祀推向帝制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高峰,而诸《史记·封禅书》等文献的记载,不仅让我们了解国家祭祀乃至万灵祭祀的相关内容,更可从中窥见律令规范下的国家祭祀,即“国之礼”与律令的互动。
最后,王捷教授展示了祠祀类律令、岳麓秦简等简牍资料,解释了秦汉时期祭祀场所维护、祭祀情形选择、祭祀对象供奉的诸多规范,以此说明秦汉律令在规范国家祭祀中的基础性作用,由此可能要考虑秦至西汉早期的“律与礼”关系,即“律令即礼制”。
在与谈环节中,汪雄涛教授认为王捷教授的这一研究是“小题大做”的典范,虽然秦汉祭祀是个小论题,但最终却指向了传统中国的礼法关系这一大问题,并对学界热议的“法律儒家化”命题有了全新的认识。针对同学们的提问,王捷教授也作了耐心的解答。对于秦汉与明清的礼法特征,汪雄涛教授补充说,要注意中国法律史从政治问题到生活问题的演进脉络。
本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这种深度的专业交流也是未来中西法律文明系列讲座的风格追求。
供稿 |张 珵
供图 |王红星
审阅 |朱晓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