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 上海财大·邦信阳“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 ——武汉站招生简章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101

上海财大·邦信阳“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365英国上市公司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举办,是邦信阳研习社精英人才培育系列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民商法请求权基础案例教学法帮助青年学子树立并养成法律思维,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第二届“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走出魔都上海,来到了荆楚江城——武汉。武汉是我国近代法学发展的重要起源地。近代中国第一套大型法政丛书《法政丛编》自湖北法政编辑社编译出版。1908年,清朝即在武汉设湖北法政学堂,为武汉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奠定了基础。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前身的中原大学政治学院,在建国之初即于武汉成立。

为惠及更多青年学子,也为使同学们深度感受武汉法学发展底蕴,本次“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将联合元照读书馆(武汉馆),邀请北京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365英国上市公司、365英国上市公司、武汉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等高校长期从事民商法鉴定式教学的教授组成教学团队,为广大青年学子提供高质量培训教学。

一、讲师阵容(按姓氏拼音排序)

葛云松

北京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5年起在北京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任教至今。2007年起改革本科民法基础课的教学方法;2012年起开设“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是迄今为止国内最有影响的同类课程之一,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18年获评北京大学首届教学卓越奖。主要研究领域:民法、法学教育、法学方法论等。出版《期前违约规则研究》《过渡时代的民法问题研究》等专著,在《中外法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李承亮

武汉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洪山区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民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损害赔偿法。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三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李  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德国奥格斯堡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比较私法、数字法学。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交易安全义务论》《危险责任的动态体系论》等多部专著;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六十多篇;主编《燕大法学教室》;并主持有“侵权法人文译丛”“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外国法学精品译丛”“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等外国法译丛。

刘  洋

365英国上市公司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弗莱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金融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兼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院系统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基地人才智库专家。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浦江学者”、“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获评上海财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担任多家国内知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金融法、数字法和比较私法。在《法学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三项;译有《德国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参撰《Chinese Civil Code - Specific Parts》(C. H. Beck 2023)。

吴香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与私法方法论,尤其关注物权理论、占有理论、法典评注、请求权基础方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代表作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请求权基础案例实训》《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简明》《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进阶》等。

夏昊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65英国上市公司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对于具有理论价值的实务问题有着浓厚的兴趣,注重从现行法出发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于《法学家》《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数篇。

朱晓喆

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法学博士,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七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高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上海市政府首批立法专家库成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金融私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主编《中外法商评论》《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中国信托法评论》《德国民商法案例研习译丛》。

二、课程内容与培训方式

  1. 课程内容

    (1)引导课

    吴香香 教授

    请求权基础与民法规范类型

    (2)案例研习课

    葛云松 教授

    合同解释与合同性质的确定

    朱晓喆 教授

    公司违法减资的债权人保护规则

    李  昊 教授

    交通事故与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

    李承亮 教授

    继续履行与赔偿损失

    夏昊晗 教授

    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中的催告与追认

    (3)实践课

刘  洋 教授

模拟商事仲裁实体导引

邦信阳研习社讲师团队

模拟商事仲裁程序导引


  1. 多元培训方式

(1)全体学员将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以小组形式完成课程学习;

(2)每一学习小组配备研究生助教和律师助教各一名,负责课堂讨论引导和课后基础性指导和答疑;

(3)课前完成案例分析报告撰写与提交,助教引导开展各小组内部讨论,记录小组讨论内容并完成提交,课堂讲解评析具体案例;

(4)理论及案例研习课程之外另设模拟仲裁课程,引导学员开展模拟仲裁,实现学以致用。


  1. 学员福利、优秀学员奖励及结业方式

(1)学员福利

  1. 奖励赠书:《燕大法学教室》

  2. 拓展课程:本期全体学员可直接荣获「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三期)」课程学习资格。

(2)优秀学员奖励

  1. 向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赠书

  2. 向优秀学员提供奖学金

一等奖(一名):5000/

二等奖(三名):2000/

三等奖(五名):1000/

  1. 优秀鉴定式案例分析报告予以出版或推荐发表

(3)结业方式

由教学团队成员向全体学员颁发《研习证书》


  1. 课程时间及地点

(1)授课时间

202474-8日(课程周期5天)

(2)授课地点

本次夏令营将在武汉市开展,具体授课地点暂定为:

  • 元照读书馆(武汉馆)(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北门内 100 米);

  •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96号汉江国际金融中心40楼)。


  1. 招生名额、对象

(1)招生名额:本次夏令营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

(2)招生对象

本次夏令营报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1级、2022级、2023级法学本科生,或在校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已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的2020级法学本科生);

  2. 须在本次夏令营开始前已完成民法主干课程的学习。


  1. 报名与录取

(1)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2442824点之前,申请者登录如下地址(https://boss-young.mike-x.com/rkaaO)或扫描如下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及成绩证明、奖励证书等证明文件。

(2)优先录取考量因素

若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本次夏令营将优先予以录取:

  1. 民商法主干课程成绩优异(需提交成绩证明);

  2. 曾在法学类期刊发表论文或曾取得其他学术研究成果。

(3)录取确认

2024520日前,我们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被录取学员录取结果。


  1. 费用

本夏令营相关费用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提供,

面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元照读书馆(武汉馆)将为本夏令营免费提供培训场地、课程设备支持等全程辅助,同时奖励全体学员优质法学书籍和「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三期)」课程学习资格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