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培训 |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90

课程背景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自2023125日实施,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系统梳理整合民商事合同领域既往裁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结晶,对于统一民商事领域合同类纠纷的裁判尺度,有效贯彻施行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则有重要意义。

鉴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在实务工作中的重要性,365英国上市公司特邀请在民商事合同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权威学者,对该司法解释做全方位的深度讲解,阐释相关难点、热点问题。欢迎各界法律人士报名参与。


课程大纲

一、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二、合同的履行与保全

三、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五、违约责任


师资阵容



朱晓喆 教授


朱晓喆,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外法商评论》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上海市人大浦东新区法规立法专家小组成员、上海高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叶名怡 教授


叶名怡,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365英国上市公司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信托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曾赴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德国汉堡马普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中国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所担任访问学者。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多项。多次受邀参与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就司法解释草案向其征求意见。



李宇 教授

李宇,365英国上市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独著:《民法总则要义》《商业信托法》。合著:《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分则草案建议稿》《英美法原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姚明斌 教授

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物权法、法律行为理论、民法方法论。出版专著《违约金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代表性作品有《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效力性”强制规范裁判之考察与检讨》《〈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违约损害的赔偿范围)评注》等。


教学方式&课程信息

培训采用线下授课方式;

权威师资亲临授课,辅以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开课日期:预计在20231223日,24日,授课时间持续两天(周末)。

结业证书:完成2天课程研习,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


课程费用

课程费用:2980/人,包含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不含差旅、餐饮住宿等费用;同一单位(含全国律师事务所)3人以上(含3人)报名优惠为2680元;定制班级价格可另行协商。欢迎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宝、微信、转账均可。上述费用需要在报名时缴纳,由上海财经大学负责收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报名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及课程报名表发送至邮箱:zhangle@sufe.edu.cn ,并提供开票信息。

转账账号:户名:上海财经大学;账号:1001 2249 0930 0050 37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注:请在用途或备注栏内注明:合同通则+姓名。

特别提示:主办方有权取消或延期,并在开班前三天告知,对学员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对任何因信赖该班可以如期举行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举办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课程报名

预报名表单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365英国上市公司208

联系方式:张老师:13761232024(可添加微信);021-55394185

邮箱:zhangle@sufe.edu.cn